1. 爱迪生:当你希望成功,当以恒心为良友。
2. 爱因斯坦: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
3. 爱因斯坦:人们所努力追求的庸俗的目标——财产、虚荣、奢侈的生活——我总觉得都是可鄙的。
4. 爱因斯坦:人只能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上是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
5. 爱因斯坦: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
6. 爱因斯坦: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首先决定于他在什么程度上和在什么意义上从自我解放出来。
7. 柏拉图:人是寻求意义的动物。
8. 波洛克: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9. 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10. 曹禺:一个真正的人,应该为人民用尽自己的才智,专长和精力,再离开人间。不然,他总会感受到遗憾,浪费了有限的生命。
11. 曹植:燕雀戏藩柴,安识鸿鹄游。
12. 车尔尼雪夫斯基:生命,如果跟时代的崇高的责任联系在一起,你就会感到它永垂不朽。
13. 陈景润:学习要有三心,一信心,二决心,三恒心。
14. 笛卡尔:越学习,越发现自己的无知。
15. 杜伽尔:生活是一种绵延不绝的渴望,渴望不断上升,变得更伟大而高贵。
16. 弗莱格: 聪明的人有长的耳朵和短的舌头。
17. 福楼拜:一生中,最光辉的一天并非功成名就的那一天,而是从悲叹与绝望中产生对人生挑战与勇敢迈向意志的那一天。
18. 富兰克林:诚实和勤奋,应当成为你永久的伴侣。
19. 高尔基:天才出于勤奋。
20. 高尔基:学习──永远不晚。
21. 歌德: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
22. 郭沫若:什么是天才!我想,天才就是勤奋的结果。
23. 郭小川:生活真象这杯浓酒,不经三番五次的提炼呵,就不会这样可口!
24. 韩愈: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25. 黑格尔: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26. 萨维尼: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27. 强森: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28. 哈耶克: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29. 伯尔曼: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30. 陈弘毅: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31. 费尔德: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32. 边沁: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33. 滋贺秀兰: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34. 霍姆斯: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35. 波斯纳: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36. 布鲁纳: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37. 庞德: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38. 边沁: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39. 拉德布鲁赫: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40. 阿奎那: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41. 亚里士多德: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42. 劳伦·却伯: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43. 查士丁尼: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44. 德沃金: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45. 埃利希: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46. 李普曼: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47. 斯宾诺莎: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48. 西塞罗: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49. 马基雅弗利: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50. 黑格尔:理想的人物不仅要在物质需要的满足上,还要在精神旨趣的满足上得到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