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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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二〇一一年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的通知

2010-11-03  浏览次数 47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渭南、咸阳高新(示范)区管委会,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科技局:

  按照我省科技工作总体安排,陕西省2011年度科学研究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的科技计划类别

  1、农业科技项目、工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项目。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3、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4、陕西省星火计划;

  5、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2011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采用“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请单位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申报的项目必须属于相关计划申报指南规定的范围。

  (二)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201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限项申报,具体限额另行通知。

  (四)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杨凌、渭南、咸阳高新(示范)区管委会、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科技局要严格按照分配的申报限额,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按各类计划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将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统一报至我厅发展计划处。

  (五)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厅初审;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三、以上各类计划申报受理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不受理个人报送和逾期报送的申请项目。

  本通知及相关科技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

  联系人:叶正勇  范孟慧

  电   话:029-87294281,87437520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地点:雁塔路99号(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院内),联系电话:029—8186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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