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也是人类实践中的根本问题。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在对待社会历史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至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考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因而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精神发展史,根本否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犹如达尔文发现了有机界的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科学地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在1859年 总结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时,明确指出:“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一段话深刻地概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是我们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基本理论依据。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生产方式,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条件,而且它作为劳动对象也不断进入人们的物质生产领域。同时,人口因素也是重要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对社会发展起着制约和影响的作用。人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主体,人口状况、数量、素质、结构等对社会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无论是地理环境还是人口因素,都不能脱离社会生产而发生作用,都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在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首先,物质生产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其次,物质生产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最后,物质生产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称为社会意识形态,它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它们从各自不同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文化,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识形态,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社会意识产生的最切近的基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意识反映的能动性。所以,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
社会意识是人们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人类最初的意识,是“纯粹动物式的意识”,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经过漫长的生产和交往的发展,伴随着脑、体劳动的分工,产生了人类最初形式的思想家、僧侣。马克思说:“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 ‘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
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具体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其根源却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例如,在原始社会,人们只有朴素的族群公有观念,不知“私有”为何物。随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原始社会的瓦解,私有观念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思想意识相应产生。可见,那种认为人从来就有“自私意识”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总之,社会意识以理论、观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但社会意识又有其相对独立性,即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还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主要表现在:
首先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进步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见、推断未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则阻碍社会的发展。另外,历史上也有这样的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水平未必都是最高的;某些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却领先于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
其次,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相互影响且各具有其历史的继承性。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及其统一性,决定了社会意识诸形式之间也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同时,社会意识诸形式均有自成系统、前后相继的历史链条,因而具有历史继承性,有其发展的特殊规律。
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任何社会意识都不会凭空出现,只能是适应一定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因而它必然具有满足这些需求的功能和价值,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物质力量并作用于社会存在、影响历史的发展。先进的社会意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
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思想本身并不能实现什么,要实现思想就要诉诸实践。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久暂,同它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密切联系在一起。掌握群众越多,往往发挥作用就越大;反之亦然。
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有赖于社会文化建设特别是先进文化的建设。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文化之中蕴涵着人类的智慧、价值追求和审美情 趣。举凡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顺应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文化都能起到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作用。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先进文化是有效地解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中各种矛盾的精神武器;在现代,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当代中国,加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就要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它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人们的意识决定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唯物史观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宣告了唯心史观的彻底破产。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它当作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由生产力决定并反作用于生产力的高度来认识,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破天荒地破解了“历史之谜”,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把握这两个“划分”、两个“归结”的思想,对于认识社会历史具有重要意义。